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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期间可以办理哪些业务?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9-10-14 14:57:53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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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期间可以办理哪些业务?2019年11月1日,市税务局将上线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新系统上线过渡期间(10月25日至10月31日)系统将停机,增值税发票相关部分业务将暂停办理,但是也并不是所有业务都不能办理,下面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有关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期间可以办理哪些业务的相关问题解答吧。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期间可以办理哪些业务?

可以办理的业务:

1.增值税发票开具和作废。(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2.不动产交易业务。

3.委托代征开具增值税发票。

4.离境退税商店离线开票业务。

5.车辆购置税线下申报。

6.除本通告暂停办理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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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时间

自2019年11月1日0时起,所有停办业务恢复办理。

 

注意事项

1.请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提前或延后办理相关业务。

2.10月24日17时前,请结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前申领发票;

3.10月24日17时前,联网开启(登录)税控开票系统,并确认相关离线开具时限和金额自动下载完成。

4.停机期间,纳税人(缴费人)可采取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5.系统上线后,请尽量错峰办理业务。

6.停机升级期间,请关注上海税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地办税服务厅通知公告。

 

以上就是小编有关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期间可以办理哪些业务?给出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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