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存在重大融资成份的合同?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6-01 11:02:27 作者:张红 阅读量:5476
简单的说就是,商家先收取客户款项,而暂时不用向客户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我们需要将含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和企业销售预付卡的合同区分开来。比如,健身房销售的年度健身卡,培训机构按年收取的学费,这些就是销售预付卡形式的合同。一般,企业收取客户款项后,超过一年未向客户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才被称为存在重大融资成充份的合同。
存在重大融资成份的合同的账务处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企业在确定该重大融资成分的金额时,应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的现销价格的折现率。企业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同学们看到这里,估计崩溃了。什么意思?咱们通过具体案例来分析一下吧。
2018年1月1日,法拉第跨国公司,与贾总签订“未来电动汽车”销售合同,由于“未来电动汽车”生产周期需要2年。贾总可以选择现在支付100万元,也可以选择在2年后交付汽车时支付121万元。贾总是个土豪,立即就支付了100万元。假设价格不包含增值税,市场实际利率为10%,法拉第公司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1、2018年1月1日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1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21
贷:合同负债 121
2、2018年12月31日确认融资成分的影响。
借:财务费用 10(100*1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0
3、2019年12月31日交付未来电动汽车。
借:财务费用 11(110*1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1
借:合同负债 121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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