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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的七大基本原则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6-08-25 15:43:1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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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的七大基本原则


会计范畴中的现金又称库存现金,是指存放在企业并由出纳人员保管的现钞,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各种外币。现金是流动性最大的一种货币资金,它可以随时用以购买所需物资,支付日常零星开支,偿还债务等。
现金从理论上讲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现金是指企业所拥有的硬币、纸币,即由企业出纳员保管作为零星业务开支之用的库存现款。广义现金则应包括库存现款和视同现金的各种银行存款、流通证券等。我国所采用的是狭义的现金概念。
现金管理就是对现金的收、付、存等各环节进行的管理。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的七大基本原则是:
第一,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
第二,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第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
第四,不准擅自坐支现金。坐支现金容易打乱现金收支渠道,不利于开户银行对企业的现金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
第五,企业收入的现金不准作为储蓄存款存储。
第六,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第七,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内需要现金,应从开户银行提取,提取时应写明用途,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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